該方案最令人關注的一點是招生標準的變化,從以高考成績最為唯一標準轉向“綜合評價錄取”,所謂綜合評價錄取,就是“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高考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總成績的60%”類似的方案有些已經在部分省市實施。北京改革方案在部分高校試點后可能向全國推廣。這可以說是自恢復高考以來最大的改革。其后果十分令人擔憂。從過去幾十年的經驗來看,高考筆試是最公平,最可信,同時也是最有效率的一種評價方式。而綜合素質評價缺乏統一標準,其結果可能極具主觀性。顯然會為錄取中的不公和腐敗提供土壤。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您好樓主,新高考最早是在2014年由上海和浙江兩個省市進行試點改革,2017年是新高考實施的第一年,許多省份2020年之前陸續將投入新高考模式。所以說新高考是經過實戰改革的,肯定是利大于弊!
新高考的新就體現在“3+3”模式,以及不再分文理科!語數外作為高考的科目,各150分,外語每年兩考,以最高的一次分數為最高分記入高考成績!在其余六門課程中選三門進行自主考試,6選3!學生的選擇權利不再僅僅局限于之前的“純理科”以及“純文科”,文理結合選擇,可以看出更加人性化,這是一次尊重學生興趣愛好的探索改革!
優勢如下:(1)“新高考”更加人性化,尊重差異化發展!鼓勵學生個性需求、高校多元選拔,同時保證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學性以及學科的均衡發展。
不再分文理科的制度,“3+3”的實施以往冷門的生命科學、地理、歷史等科目,都在文理不分科的大背景下“熱”起來。而且改革之后學生將會有20種選擇!充分尊重學生個性的差異化發展!
(2)通過選擇,讓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使高校找到適合專業培養目標的人才。實現“學其所好,考其所長,錄其所愿”。
(3)“新高考”將綜合素質評價引入高考,是“徹底打破唯分數論的顛覆性做法”
劣勢:(1)“新高考”可能會讓考生在選考科目、填報志愿時因組合多元而加重焦慮,增加學生負擔!畢竟,對于考生來說,要搞清楚每個專業的特點與方向是很難的。
(2)“新高考”的改革對管理造成很大困難:
改革之后組合頗多,這意味著很多學校將會和大學一樣實行走班制教學,教師固定,學生不固定!那么對于規模大的學校無論從學校硬件設施還是師資力量都會形成挑戰!尤其是西部省份還將面臨同區域之間學校進行教師流動授課的現象!
所以新高考的改革總得來說利大于弊,畢竟這是一次開放性,充分挖掘學生潛力以及經過實戰性的改革!
??輿論大都把目光聚焦在文理不分科、英語一年兩次考上,但在筆者看來,這次高考改革方案的亮點并不在此。真正的亮點在于兩方面,一是“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二是“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边@兩方面的改革,有可能帶來錄取制度改革的突破。
這兩方面的亮點能否真成為“亮點”,還取決于具體的操作。將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這是筆者多年來一直建議的方式。如果高考后的自主招生,能由學校自主提出申請的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自主申請若干所學校,學校獨立進行錄取,學生可以獲得多張錄取通知書,這就實現了考試與招生分離,既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又擴大學校的招生自主權。
??而如果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只是推廣國內一些高校已實施的方式,即考生參加學校面試之后,要填報志愿,把面試高校填報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學校再結合學生的高考分數、大學面試測試成績和中學學業測試成績進行錄取,其價值和意義則十分有限。這種制度下,自主招生并沒有打破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也沒有擴大學生的選擇權。
??只有建立在基于統一測試基礎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才可能充分擴大學生的選擇權,落實學校的自主招生權。
至于取消高校錄取批次,則更具有深遠的價值和意義。我國高校按批次錄取,導致學校被分為三六九等,學校追逐一本率、二本率,學生則追逐上一本的名校,這是嚴重的教育不公平,影響各類教育、學校的平等競爭和發展。
??但是,在集中錄取制度之下,錄取批次將很難被取消,最可能是取消二本和三本批次,融合為一個批次,原因在于,在集中錄取中,存在著批次控制線,其目的是保障高校的錄取秩序。要根本消除高校的錄取批次,只有實行高校完全自主招生,即由學生和學校雙向選擇。
根據國家的部署,上海市和浙江省將于今年分別出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筆者期待這兩地的改革試點方案,能在錄取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
??尤其是上海,該市是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目前有8所高校實行自主招生改革試點,上海交大[微博]從2014年在一些省市將試點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